為加強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內地高校在人才培養、科研及文化交流等領域的合作,國家教育部於2016年起將澳門大學及另外4所本澳高校納入”港澳與內地高等學校師生交流計劃” (簡稱”萬人計劃”)的先行試點,並於2019起更名”港澳與內地大中小學師生交流計劃”。該計劃透過向內地高校提供項目補助,邀請港澳地區的高校師生前往內地,參加由內地院校組織的交流及學習項目。

獲資助的內地重點院校在每年夏季和冬季期間推出多項交流計劃,包括暑期課程、文化交流、社會實踐、學術競賽等,全球事務部將於每學期中旬 (二月至四月;九月至十一月,按內地院校公佈的時間而訂)公佈項目內容及接受申請,詳情請留意澳門大學電子公告欄。

目前接受申請的項目

備註:部分學院及書院均有推出項目,學生可聯絡所屬學院或書院了解更多詳情。

申請資格及選拔方式
持有效澳門或香港居民身份證及回鄉證全日制澳大本科生、研究生或博士生(交流生於活動結束前修業完成的應屆畢業生除外)

項目截止時間後,全球事務部將審核申請材料,按照報名情況或項目要求可能安排面試(如有需要安排面試,相關通知將於申請截止後透過電郵出發),根據申請材料及/或面試表現擇優推薦;獲推薦的學生將被列入提名名單,由主辦院校作出錄取決定,主辦院校保留申請資格及錄取資格的最後決定及解釋權。

費用說明
受惠於”港澳與內地大中小學師生交流計劃”(“萬人計劃”),符合以上申請資格的澳大學生可透過全球事務部報名參與項目。如獲主辦院校錄取,活動或課程費用可獲豁免。

關於港澳與內地大中小學師生交流計劃
為加強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內地高校在人才培養
、科研及文化交流等領域的合作,國家教育部於2016年起將澳門大學及另外4所本澳高校納入”港澳與內地高等學校師生交流計劃”(簡稱”萬人計劃”)的先行試點,後於2019年更名為”港澳與內地大中小學師生交流計劃”。該計劃透過向內地高校提供項目補助,邀請港澳地區的高校師生前往內地,參加由內地院校組織的交流及學習項目。

根據國家教育部給予內地高校開展 “萬人計劃”項目的資助指引,參與師生須符合以下條件:
1. 學生為澳門本土籍學生
2. 教職員為本澳高校註冊的全職教職員

[以下申請辦法僅供參考,具體申請方式以學生電子公告欄上的通知為準。]

申請所需文件

# 文件 說明
1 報名表 以電腦填寫、打印後簽名及填上日期

>按此下載報名表<

項目選擇填寫說明:
– 學生可同時申請最多三項活動時間相同或有衝突的項目,並按申請意願填寫在第一至第三選擇中。
– 如報名表中的選擇欄目不敷應用,請另外以附件形式列出欲申請的項目及其選擇順位。

申請暑期課程類項目備註:
報名表上只需填寫項目名稱,如:"2021復旦大學暑期國際課程(線上)",選課手續將於下一階段進行。

法學院學生查詢累計積點:
登入MyUM,選擇”海外交流獎學金”模塊,個人資料欄內載有累計積點(CGPA)

2 個人履歷 如項目以英語進行(例如國際暑期課程),應以英文撰寫履歷
3 個人陳述 就各申請項目需獨立提交一份;不少於150字,內容可包括申請目的以及對項目的期望等;如項目以英語進行(例如國際暑期課程),則應以英文撰寫個人陳述
4 最近一個學期之成績單或成績記錄 副本 可登入https://myum.um.edu.mo中,從學生資訊網上服務的”E-Academic Report”打印

從註冊處/研究生院申請正式成績單(費用需自行負責)

5 身份證 副本 正反兩面必須在同一頁上
6 學生證 副本 正反兩面必須在同一頁上
7 回鄉證/港澳通行證副本 正反兩面必須在同一頁上

遞交申請方式

是次項目接受線上申請,學生無需提交紙本申請文件,具體指示如下:

  1. 按照以上清單中的順序,將上述文件轉換及合成為一個pdf.檔案 (提示:可使用Acrobat或其他pdf檔案編輯軟件處理)
  2. 按照格式 “姓名拼音_學生號碼”命名該檔案,例:“CHAN_TAI_MAN_AB123456” / “ZHANG_XIAOMING_BB654321”
  3. 將以上檔案加入電郵附件,電郵標題格式:“申請(項目名稱)”,例:”申請2021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冬季課程 (線上)”,在截止時間前發送至gao.enquiry@um.edu.mo

註:如申請提交成功,本部將於收到申請後五個工作天內發送電郵確認收到申請。

重要提醒:申請者必須嚴格遵從以上各項格式要求,如有電郵標題、附件命名等格式錯誤情況,或本部收訖郵件時間在截止時間後,相關申請將不獲考慮;因此強烈建議同學提早發送申請電郵,以免因系統或網絡故障等問題影響申請資格。

 

申請截止時間

關於各項目的申請截止時間,請見項目一覽表

  1. [線下/實體項目] 於活動地點的活動、住宿和交通將由主辦院校安排,學生須自行安排及承擔往返活動地點的交通費用及其他當地消費、以及相關核酸檢測費用。
  2. [線下/實體項目] 所有參加是次活動的學生以“團出團入”為原則,學生應以團體形式一同出發及返回。欲於活動後離隊的學生必須填寫《離隊責任聲明書》,並於提交報名文件時一同呈交。>按此下載離隊聲明書<
  3. [線上項目] 學生應認真按照主辦院校的安排,準時並積極參與活動。如因故缺席活動,必須事前通知主辦院校的聯絡人或負責人。
  4. 選拔結果及更新消息將以電郵形式通知,請於申請截止日後留意報名表上登記之電郵郵箱。如因資料填寫錯誤或個人郵箱無效導致錯過任何重要資訊,全球事務部一概不負責。
  1. 一旦獲主辦院校錄取及學生本人確認參與後,學生不得隨意退出項目。任何缺乏正當及充分理由退出項目的情況將會被記錄在案,將影響學生將來申請其他交流或學期交換項目。

澳門大學全球事務部
地址:N6行政樓 G018室
電話:8822 4392 / 8822 4386
電郵:gao.enquiry@um.edu.mo